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
维护国家安全 保守国家秘密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秘密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平平无奇的外国专家,可能是境外间谍;拍拍风景就能赚钱的兼职,可能会暴露国家秘密;看似平常的商业往来,也许暗藏玄机……这些窃密泄密的“坑”提醒您擦亮眼睛,谨慎甄别,谨防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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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速览
案例一:与“不速之客”的偶遇
某核心涉密科研院所网络管理人员陈某,在公司门口“偶遇”自称是外国技术专家的彼得。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陈某利用网络管理权限窃取大量涉密文件资料提供给彼得。当陈某意识到彼得很可能是间谍,想终止联系时,却被要挟为其继续窃取信息。经查,陈某共向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提供文件资料5500多份,其中机密级146份、秘密级1753份以及其他大量内部文件。2019年3月,陈某以间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二:暗藏“醉翁之意”的合作
2022年4月,上海某信息科技公司王某等人与某境外公司合作。对方自称从事铁路运输技术服务,委托其采集铁路信号数据信息。王某等人按照对方要求,在北京、上海等16个城市高铁线路上,开展移动测试和数据采集。在利益驱使下,王某等人把远程端口登录名、密码提供给对方,致使铁路信号数据失窃。经查,此境外公司与该国间谍情报机关有长期合作,窃取的相关数据,影响高铁列车运行控制和调度指挥,威胁运行安全,危害我国家安全和利益。
案例三:“高薪轻松”的兼职
婚纱摄影师黄某,通过微信聊天与境外人员“琪姐”结识。2019年7月至2020年5月,在“琪姐”指派下,黄某利用在军港附近的海滩从事婚纱摄影的便利,拍摄军港停泊的军舰,获取报酬,拍摄累计90余次,偷拍军港军舰照片384张。经鉴定,涉案照片涉及3项绝密级、2项机密级国家秘密。最终黄某因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02
公民日常生活中如何防范泄密?
(1)不私自打听、索取、传播国家秘密或敏感信息。
(2)不非法获取、持有、买卖秘密文件、资料。
(3)不私自抄录、复印、翻拍秘密文件、资料。
(4)不在互联网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言论、图片及视频音频信息。
(5)不用微信、微博、QQ等社交工具发布或转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6)不用手机谈论国家秘密事项或发送涉密信息。
(7)不扫描来路不明的二维码,不连接免费或没有加密防范的wi-fi网络。
(8)不私自引带境外人员进入涉密场所。
(9)不在军事禁区或军事管理区进行非法测绘或拍摄。
做好保密措施,保守国家秘密。在维护国家安全上,人人都不是旁观者,你随手拍下的一张照片或无意间的一个举动,却可能泄露国家秘密。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保密时刻与你我同在,国家安全需你我尽责!
文中部分内容转载自“保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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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丨共筑保密防线 维护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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