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会议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编辑:省人社厅许婷婷         来源:沈阳市政府

  12月5日,沈阳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听取改革进展情况汇报,审议相关方案,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组长易炼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姜有为出席会议。市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副组长韩东太、刘桂香、连茂君、王健、王冬石、赵东岩,市领导邓福林参加会议。

  易炼红在讲话中指出,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按照全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迅速行动,加紧工作,推动改革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各个方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改革试点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确保高质量完成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易炼红强调,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的有关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抓住关键环节,聚焦重点任务,扎实有效推进全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工作的全过程,牢牢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确保改革试点工作不走样、不跑偏。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把好方向,精准施工,保证效果,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上阵,具体指导,扎实推进,当好“施工队长”。二要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纪委要担好专责,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构建高效顺畅的沟通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改革试点的合力。三要着力抓好关键环节。聚焦人员转隶、监委组建这个关键,定好“路线图”,排好“时间表”,集中力量加以推进,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四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增强转隶人员的认同感、归属感,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五要选好配强班子队伍。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各级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着力培养专业化干部队伍。六要全程加强督导指导。总结推广经验,严格督促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