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冬常服时,干部缀钉于左驳领的驳头处,消防员缀钉于胸徽上方中间位置、党员徽章下沿距胸徽上沿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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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春秋常服时,缀钉于左驳领的驳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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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夏常服时,缀钉于胸徽上方中间位置、党员徽章下沿距胸徽上沿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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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作训服时,缀钉于胸徽上方中间位置、党员徽章下沿紧贴胸徽上沿。
注:
其他类别服装需要佩戴党员徽章的,缀钉位置由支队级以上单位党委参照上述规定自行明确。
二、党员徽章的佩戴
◆党员要按照要求规范佩戴党员徽章,主动亮明身份,自觉接受监督。
◆参加党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过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党内培训、在窗口接待部门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等岗位工作期间,应佩戴党员徽章;
◆执行飞行、特殊应急救援和执法检查、精密装备操作维护保养等任务时,一般不佩戴党员徽章;
◆严禁在娱乐场所等不适宜的地方佩戴党员徽章。
◆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或不符合制作规定的党员徽章。
样式:党员徽章采用中央组织部推荐式样,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下面为圆形图案,印有“为人民服务”字样;
尺寸:徽章尺寸为24mmX22.5mmX2mm;
材质:材质为锌挂镀仿金,严禁购买、佩戴金、银等贵重材质制作的党员徽章,不得按党员干部级别配发不同材质的党员徽章。
四、党员徽章的管理
单位应通过适当方式对本单位党员佩戴党员徽章情况进行了解检查,加强规范管理,对所属单位党员徽章的佩戴时机、场合等事宜进行把关,确保党员徽章的购买、佩戴和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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